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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创光电: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30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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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创光电:2025年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项晓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红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上述无限售股份总数和有限售股份总数本期变动原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5年9月10日起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2025年8月18日披露的《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2025年9月12日披露的《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公司股东尹正兵自2025年9月10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依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尹正兵签署的股份限售承诺,自2025年9月10日起,尹正兵所持微创光电的股份限售锁定6个月并不得转让。 单位:股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注: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对与交投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在2025年度发生的“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接受劳务”和“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接受劳务”报告期内实际发生178,794.11元;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报告期内实际发生16,563,600.86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未超出预计额度。 (二)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资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资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北交投中金睿致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交投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洪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司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湖北楚道睿科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规模为人民币2.5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出资占比为20%。 2023年8月3日,湖北楚道睿科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2023年9月11日,湖北楚道睿科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湖北楚道睿科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正常经营中。 以上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单位:元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新增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新增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为缩短公司应收账款回笼时间, 加速资金周转效率,公司与关联方湖北楚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预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综合成本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保理业务实际发生额为2,550.00万元,已到期还款。 以上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7)。 (三)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新增承诺事项,相关承诺主体未发生违反承诺行为。 (四)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五)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2025年7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7月23日决定对公司立案。以上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