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证券简称:*ST苏吴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25年7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58号),认定公司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述事项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7月14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根据中国证监会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2025年7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58号):“截至2020年年末、2021年年末、2022年年末、2023年年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分别为12,740.69万元、139,262.91万元、154,273.23万元、169,260.71万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6.88%、74.20%、84.60%、96.09%。”目前行政处罚决定书尚未作出,且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时点后是否发生变化无法确定,具体占用金额尚不确定,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三)项规定财务类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年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浙江复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企业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上述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三)项的规定,公司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2025年7月18日,RegenBiotechInc.向公司控股孙公司达透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透医疗”)送达《解约函》。达透医疗就RegenBiotech,Inc.违约事项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并于2025年8月7日获得深圳国际仲裁院受理立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最终仲裁结果尚未确定,公司无法正常继续销售AestheFill,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公司122,795,762股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标记/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