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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孙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恒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毅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事项 中国卫通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完成发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规模61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标的股票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公司A股股票,债券简称为“24航天EB”,债券代码为“137190”。根据有关规定和本期可交换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限自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期可交换债券到期日止,即2025年3月3日至2027年8月29日止。假设本期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全部以初始换股价用于交换本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至目前,本期可交换债券已进入换股期,可交债换股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发布的《中国卫通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号)。 (二)公司董事变更 1.2025年10月,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徐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徐文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2.2025年10月,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鲁征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与现任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