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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华锡有色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5年8月,收购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华锡金海经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上年同期的合并报表所有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前三季度经营情况 公司前三季度主要有色金属产品产量的数据如下: (二)第三季度公司及子公司重要事项 1.根据广西高峰矿业有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高峰公司于本报告期对以前年度已动用未有偿处置资源量补计提采矿权出让收益10,341.76万元,该出让收益不进行资本化、全部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减少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164.42万元。本次补计提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需以最终的业务实质和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2.公司以103.83万元现金收购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华锡金海经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该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831.12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6,778,176.58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