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发布。报告由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中,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均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报告未提及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包括: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股东信息部分披露了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并说明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也不适用。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未提及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包括:
(一)审计意见类型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5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9月),单位为元,币种为人民币,审计类型为未经审计。母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样为2025年9月30日和2025年1—9月,编制单位为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不适用。
特此公告。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