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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新材:冠城新材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1财报-
冠城新材:冠城新材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一)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 1、电磁线业务 2025年1-9月,公司电磁线业务实现产量6.99万吨,同比增长11.66%;实现销售量6.86万吨,同比增长9.94%;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2.65亿元,同比增长14.76%。其中,公司2025年1-9月累计实现扁线销售量达14,452.26吨,同比增长56.37%。 2、房地产相关业务 2025年1-9月,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面积1.7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4.05%;实现合同销售额2.37亿元,同比下降46.86%(按公司持有各地产项目权益比例口径计算,权益口径合同销售面积1.65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额2.09亿元);实现结算面积4.1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6.69%;主营业务收入28.21亿元,同比增长107.58%。 3、添加剂业务 2025年1-9月,公司电解液添加剂业务实现产量255.44吨,同比增长42.03%;实现销售量274.38吨,同比增长36.01%;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37.61万元,同比下降10.80%。 (二)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拟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指定的关联公司)。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出售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将其转为一般关联交易事项继续推进。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出售房地产开发业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正在推进中。 2、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与先登高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登高科”)现有股东签署《先登高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拟收购先登高科55%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披露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先登高科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 3、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自2015年7月27日至2025年7月27日止。截至2025年7月30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披露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4、2025年7月17日,公司与北京海开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签署《海淀区西北旺新村D1地块清算补偿协议》,约定西北旺新村D1地块进行收回移交,并根据德成置地投入成本情况予以清算补偿。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披露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控股公司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海淀区西北旺新村D1地块移交手续,并已收到清算补偿费14.00亿元。 5、公司积极实施现金分红,切实回馈广大投资者,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5年8月26日,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母公司利润表2025年1—9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