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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尹育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芳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焕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陶洪亮,佛山市源常壹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陶洪亮为佛山市源常壹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杨成,佛山市海沃众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杨成为佛山市海沃众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除此以外,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2025年7-9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单位:元 (二)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12月6日,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3944号)。 2021年12月17日,公司完成相关股票定向发行事项并披露《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截至目前,该员工持股计划正在依规实施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7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承诺事项。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主体做出一系列承诺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第四节之“九、重要承诺”。截至目前,相关承诺目前均在正常履行中。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