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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1证券简称:佳先股份证券代码:920489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昊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戴昊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2025年4月英特美已就公司现金购买其7.5%股权完成股东股权变更工商登记,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英特美37.5%股权,成为英特美第一大股东,并能够通过董事会层面和财务层面的控制,实现对英特美的实际控制,因此,报告期公司将英特美纳入合并报表。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应当调整合并报表的期初数,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此,公司对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进行了重述。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除控股股东蚌埠能源集团与第二大股东蚌埠中城创投、第六大股东蚌埠投资集团同受实际控制人蚌埠市国资委控制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对外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促进其更加便捷、顺利地获得银行贷款,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沙丰新材料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6125万元;为参股公司佳先新材料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余额2857.14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均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2、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3、承诺事项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相关承诺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