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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3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告编号:2025-056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调整的原因系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按规定本期对上年同期的数据进行重新计算并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 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2025年9月30日,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72,9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7%。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2、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5日,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公司于2025年9月6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9月12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5年10月28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553,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5.04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