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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0财报-
同方股份: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100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韩泳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海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0年12月,中国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准则”)。根据该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20〕20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公司参股企业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全球人寿”)于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公司同步于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实施新保险合同准则导致同方全球人寿的保险服务收入与保险服务费用的确认、保险合同负债的计量方法、财务报表的列报等均发生了重大变化,从而公司权益法核算的结果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适用□不适用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整体经营运行平稳,重点任务有序推进,高质量落实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追求卓越年”工作要求,聚焦“五个价值”提升,积极应对国内外不利因素影响,狠抓落实,以进促稳,推动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实现。报告期内,公司加速战新产业布局,重点项目按计划推进;公司科技创新活力显著提升、科研成果持续涌现,成功获批10余项高水平纵向科研项目,新增5个牵头或联合共建的高水平科技平台,顺利完成2项新立项国际标准的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同方威视圆满完成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等重大活动的安检安保保障任务,成功签约了多个机场安检设备项目,持续推进哈萨克斯坦口岸现代化改造项目;同方数科两个大模型产品成功入选北京市人工智能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入选首批可信数据空间验证试点典型单位,AI应用产品境外落地并持续推广;同方能源签约了博通热电大温差换热站供热系统改造项目,实现大温差机组单一合同额的突破。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原因如下: 2025年前三季度,因公司上年1月完成计算机硬件业务股权交割,剔除此项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实现同比增长,资产负债率保持稳定,其他“一利五率”指标总体受控且持续向好,经营性现金流不断改善,科研成果持续涌现,重点项目稳步推进,经营质量进一步提高。 本期公司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实现同比增长,一是公司参股企业同方全球人寿本期利润实现增长,公司对其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追溯调整后)增加2.69亿元;二是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通过卓越绩效模式推动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此外,公司不断加强现金收支管理,采取积极回款措施,主要业务的现金净流入显著改善,经营现金流净额同比增长11.41亿元。 二、股东信息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公司参股企业同方全球人寿于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公司同步于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并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的相关要求追溯调整前期数据。 经追溯调整后,同方全球人寿2025年1月1日总资产为428.36亿元、所有者权益为75.40亿元,2024年1-9月净利润为4.29亿元。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追溯调整后,公司2025年1月1日总资产为516.3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69.62亿元,202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1亿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涛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0年12月,中国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准则”)。根据该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20〕20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公司参股企业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全球人寿”)于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公司同步于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实施新保险合同准则导致同方全球人寿的保险服务收入与保险服务费用的确认、保险合同负债的计量方法、财务报表的列报等均发生了重大变化,从而公司权益法核算的结果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