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梁峻、翟云云、顾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5〕135号),涉及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的收入和利润总额不准确,以及未将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视为同一客户合并列示的问题。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采用追溯重述法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调整。
主要财务数据方面,报告未披露具体数值,但提及公司已对相关年度的财务报告数据进行了严格自查,并针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整改工作。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适用。
股东信息方面,报告未披露具体股东数据,但提及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及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不适用。
其他提醒事项不适用。
季度财务报表方面,合并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均未经审计,且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