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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行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29财报-
并行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920493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爱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爱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3、股东吕大龙先生为股东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4、股东吕大龙先生为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私募基金管理人清控银杏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是√否 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1、股东吕大龙先生为股东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2、股东吕大龙先生为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私募基金管理人清控银杏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股东上海宝厦物贸有限公司、上海宝翔通用航空控股有限公司同受恒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控制,且最终同受秦懽煌实际控制。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单位:元 三、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北京同创嘉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嘉业”)租赁办公场地,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同创嘉业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2025年度及后续租期相关合同产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2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2025年1月至9月,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同创嘉业支付租金3,029,324.05元。 单位:元 五、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1、股权激励计划概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两期尚在有效期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该议案于2022年5月17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的反馈意见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于上述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四次修订。《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四次修订稿)》(以下简称“《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于2023年3月17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上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关于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对象范围 (1)报告期内,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37人,包括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披露之日确定的、且报告期内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2)报告期内,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161人,包括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确定的、且报告期内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63人,包括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确定的、且报告期内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报告期内授出、行使和失效的权益总额 报告期内,不存在授出、行使权益或权益失效的情况。 4、报告期末累计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权益总额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合计981,000份。 5、报告期内权益价格、权益数量历次调整的情况以及经调整后的最新权益价格与权益数量报告期内,不存在权益价格、权益数量调整情况。 6、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授、行使权益的情况和失效的权益数量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获授、行使权益或权益失效的情况。 7、因激励对象行使权益所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激励对象行使权益引起股本变动的情况。 8、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及股权激励费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及股权激励费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之“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及股权激励费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之“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9、报告期内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截至报告期末,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 10、报告期内终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不存在终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况。 六、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内,承诺事项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相关承诺主体未发生违反承诺行为。 七、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上述资产权利受限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