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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4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后为13.31元/股,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8.10万股,已办理完成归属登记的股票数量为34.80万股,于2025年7月11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6,454万股增加至6,488.80万股。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