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公告编号:2025-035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本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4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调减销售费用3,792,975.82元,调增营业成本3,792,975.82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已核销应收账款的收回。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1此为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11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29,81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及于2025年7月21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09月30日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