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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58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系进项税加计抵减以及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 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回购公司股份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的方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727.129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49%,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4.41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11.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872.2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持有人总人数不超过480人(不含预留份额),拟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购买公司已回购股份的价格为12.50元/股(含预留份额),涉及已回购公司股票标的总数量为1,200.00万股,具体股票总数量以员工届时实际认购额度为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吕钢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