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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控股股东变更:为推进央企之间专业化整合,优化资源配置,2025年4月29日,中国华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润”)下属全资子企业磐石润创(深圳)信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石润创”)及合贸有限公司与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了《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华侨城集团计划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无偿划转给磐石润创及合贸有限公司。2025年7月,上述股份无偿划转已经完成过户,磐石润创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中国华润,最终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和2025年7月4日分别发行了4.1亿元和7.9亿元公司债券。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 单位: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