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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
-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于2024年10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由“销售费用”调整为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贷记“预计负债”,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 公司不存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也不存在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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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信息
- 报告期内不适用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且前10名股东及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变化仅因转融通出借/归还。
- 不适用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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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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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财务报表
-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