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财务数据与会计政策调整
-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根据财政部2025年7月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公司对期货交易中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方式调整,将其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涉及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信息,并在附注中披露。
- 非经常性损益:不适用。
股东信息
- 股东情况:披露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其中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表客户持有约31.02% H股股份,江铜集团所持H股股份单独列出。
- 转融通业务:不适用。
其他提醒事项
季度财务报表
- 审计意见:不适用。
- 财务报表:包含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5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9月)。
- 新准则执行: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