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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经公司初步核算,公司装饰施工等现有主营业务2022-2024年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额低于前控股股东承诺净利润额,按照《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刘海云先生应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已书面函告刘海云先生要求其重视原承诺内容,做好履行承诺的准备。具体详见公司在2025年8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18)。 2、2025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并于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将原《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中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内容进行延期履行承诺,具体详见公司在2025年9月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0)。 3、2025年9月2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上层股权结构变动的通知》,获悉珠海市香洲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将正方集团无偿划转至广东香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广东香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公司进行管理,正方集团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具体详见公司在2025年9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发生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