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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菱科思: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29财报-
菲菱科思:2025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5-065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废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取消后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 相 应 废 止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5年7月9日 、2025年7月24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李玉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李玉女士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李玉女士辞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表决,选举李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相关公告。 (三)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募资金15,310万元投资建设“光通信传输系统设备之接入网设备”项目,以扩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线和丰富产品类别,扩大产能以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24日、2025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2025月7月15日,股东高国亮先生询价转让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04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0%。本次权益变动前,高国亮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雪英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20,000股为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37%;本次权益变动后,高国亮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雪英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8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37%减少至4.87%,持有公司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属于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26元/股(含)。本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股份出售的情况)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已实施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6月12日实施完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0.2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 民 币159.27元/股 ( 含 ) , 调 整 后 的 回 购 股 份 价 格 上 限 自2025年6月12日 ( 除 权 除 息 日 ) 起 生 效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54,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66%,最高成交价为7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0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4,382,590.35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4月30日、2025年6月6日、2025年7月28日、2025年10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