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2025-10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期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827,294.21万元,较期初增加幅度为1.85%;负债总额826,141.13万元,较期初降低幅度为3.00%;所有者权益总额1,001,153.08万元,较期初增加幅度为6.23%。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构成发生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2.报告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8,038.73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09,115.93万元,利润总额108,326.67万元,净利润89,640.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458.7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3.81%、31.33%、30.50%、28.57%、25.95%,主要影响因素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加强资源协调能力,适时调整产品结构,加大管理及制造的数字化投入,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开源节流、降本增效,促使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业务板块、车辆旋转电器业务板块稳步发展,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相应得到提升; (2)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及存货管理,提高应收账款及存货的周转效率,相应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以致净利润增加; (3)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博雷顿科技股权受其在报告期内于香港上市相应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从而增加了公司本期净利润。 单位:万元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现将相关情况简述如下: (一)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5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二)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6.87元/股,自2025年6月11日起生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1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最高成交价为6.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27元/股,成交金额为68,328,321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5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三)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18日、2025年9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715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技术/业务)人员,行权价格为6.12元/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6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5年8月20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大洋电机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公告。 2.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18日、2025年9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01人,包括公司车辆事业集团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以及公司外籍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劳动关系在海外子公司的中国籍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行权价格为6.12元/股,授予的股票增值权数量为88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5年8月20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大洋电机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01,600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5年9月12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9月16日办理完毕。 4.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885,061份股票期权,确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839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1,111,640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5年9月12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公司上述879,461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9月19日办理完毕,待剩余5,600份股票期权解除冻结后,公司将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5.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782,928份股票期权,确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923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9,484,614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5年9月12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公司上述1,778,448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9月19日办理完毕,待剩余4,480份股票期权解除冻结后,公司将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四)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18日、2025年9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总人数不超过73人,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4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的股份,受让价格为4.08元/股,受让股份合计不超过91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5年8月20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大洋电机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公告。 (五)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及相关议案,为深化公司的全球化战略布局,增强公司海外业务的本地化制造与供应链能力,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综合竞争实力,同时打造公司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增强境外融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同意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公司已于2025年9月22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的申请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5年9月23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股份(H股)发行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