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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德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28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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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德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国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红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盛红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公司控股股东吴国良持有公司法人股东-威海尚威商务咨询有限公司76.81%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实际控制威海尚威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吴国良持有公司法人股东-威海兴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52.64%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实际控制威海兴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除上述之外,公司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单位:股 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吴国良持有公司法人股东-威海尚威商务咨询有限公司76.81%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实际控制威海尚威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除上述之外,公司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未达到内部审议标准,亦未达到披露标准。 2、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邦德科技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已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3、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主体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四)母公司利润表 一、营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