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盛军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美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美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单位:元 王新持有百意(威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6.67%的出资比例,除上述情况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无相互关系。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同时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及相关主体就部分事项新增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克莱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公告编号2025-117)的相关章节。报告期内,公司相关承诺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