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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昊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0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5年7月收购杭州福斯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福斯特”)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杭州福斯特在收购前即因产能闲置等原因处于亏损状态,为使其产线达到公司所需要求,目前正在进行设备提升和改造工作。杭州福斯特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2,093.34万元,毛利率为7.06%,净利润为-1,340.95万元。假设剔除杭州福斯特的业绩影响,本报告期公司原有业务营业收入为14,346.63万元,同比增长39.15%;毛利率为40.40%;净利润为3,676.30万元,同比增长20.43%。 公司将积极推进杭州福斯特的设备改造工作,预计2026年一季度可基本完成。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1、价格调整和预留授予 2025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22.30元/股调整为21.91元/股。同时,确定2025年7月2日为预留授予日,以21.91元/股(调整后)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授予17.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完成 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股份数量为21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22人,上市流通日为8月4日。 (二)收购杭州福斯特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模化供应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解决公司产能瓶颈问题,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杭州福斯特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并与全体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分两期进行。2025年7月9日,杭州福斯特完成第一期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杭州福斯特85%股份,杭州福斯特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09月30日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