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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76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2025年7-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49.2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63.06%,主要系公司于2025年上半年完成欧洲业务出售,较同期相比减少亏损拖累;同时因本期自主品牌迅速调整放量,较同期相比利润得以修复所致。 2、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87.6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63.89%,主要系2025年上半年因欧洲业务剥离以及北美井上回购事项产生非经常性损失10.23亿元,剔除以上因素外,国内降本增效显现,毛利率进一步修复。 3、2025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8.66%,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同时优化收付款方式、提升效率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峰梅化学及其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了锁定上游产业机会,支撑公司在新兴产业的长期发展,公司与峰梅化学及其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宁波峰梅匹意克新材料有限公司,并于2025年9月4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500万元,持股占比30%,针对合资公司未来生产的相关产品,宁波华翔及其下属分子公司享有合资公司的优先供货和相应的优惠价格的权利。2025年9月28日,合资公司与吉林大学签署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合资公司出资3000万元获得与PEEK相关的专利许可,还同时聘请吉林大学团队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与培训。 2、2025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8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