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财务数据
- 提供了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未具体列出数据。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适用,未列举项目也未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
-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未在报告中说明。
二、股东信息
- 未披露普通股股东总数和优先股股东信息。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未提供,且未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发生变化。
三、其他提醒事项
- 未提及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四、季度财务报表
- 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 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5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9月)、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利润表(2025年1—9月)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5年1—9月)。
- 未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涉及的调整。
报告由公司负责人马学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玲玲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小梅签字保证,并于2025年10月29日由董事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