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公告编号:2025-072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总体经营情况: 2025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28亿元,同比增长20.65%。报告期内,随着内蒙古永太、永太新能源等子公司新增产能逐步释放,植保及锂电材料两大核心业务板块产销规模实现稳步提升,其中植保板块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9.77%,锂电及其他材料板块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112.09%,在产能利用率持续提升的带动下,规模效应逐步显现,推动相关业务毛利额实现增长。医药板块受部分客户原研药专利到期导致市场份额收缩,以及行业竞争加剧带来的价格下行压力影响,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0.62%,板块业绩阶段性承压。对此,公司采取“双轮驱动”策略应对:一方面通过整合产业链资源、优化成本结构,持续增强现有业务的综合竞争力;另一方面积极拓展新市场,加强销售渠道建设,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2025年公司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工作。各季度盈利虽受产品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产线日常检修等因素影响,出现小幅起伏,但整体经营保持平稳,盈利水平实现改善。具体来看,前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7.01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幅度收窄9,963.3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55.39万元,较上年同期的-8,985.84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展望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动态优化经营策略。通过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强化成本管控及完善员工激励机制等举措,不断提升运营效率,改善经营业绩,增强整体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同时,公司将继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公司及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超过30%的原因说明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本报告期,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就商业秘密侵权纠纷起诉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高新”)等十二被告,涉案金额为经济损失人民币88,710万元(含5倍惩罚性赔偿)及律师费用115万元。后公司及永太高新就名誉权侵害对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57,519,291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7月4日、7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本报告期,公司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完成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流程。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7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本报告期,公司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9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其可解除限售的4,454,841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8月12日上市流通。同时,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中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73,15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日、8月8日、8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4、为进一步深化战略布局,报告期内公司与高悦先生、王兵杰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上海永太芯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批准报出日期: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