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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49 证券简称:雪迪龙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1.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4,885,6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77%。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变动情况 1、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不低于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5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3年内全部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的36个月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部分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公司本期回购股份期限已于2024年5月7日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243,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最高成交价为6.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512,734.11元(不含交易费用),均价为5.38元/股。公司实际回购总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号:2024-02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号:2024-00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号:2024-007)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部分已回购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6,357,60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即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11月27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6,357,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为51,556,838.51元(未扣除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8.57元/股,成交最低价为7.92元/股,成交均价为8.11元/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4,885,6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77%。 《关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变动结果的公告》(公告号:2025-04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优化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相应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号:2025-036)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