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中,公司相关人员同样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未涉及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及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说明。股东信息部分未提供相关数据,且未说明前10名股东变化原因。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未提及需特别关注的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方面,报告包含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5年1—9月)及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9月)。报告明确指出自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但未涉及当年年初财务报表调整。
公司负责人为张维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均为沈晓如。公告由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7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