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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75 证券简称:陕国投A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收到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5年2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议案已于2025年3月20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亿元,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2025年5月,公司收到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同意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批复》(陕财办国金〔2025〕18号),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获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后方可实施,并以前述监管机构最终审批通过的方案为准。 具 体内 容 详 见公 司 于2025年3月3日 、2025年3月21日 和2025年5月27日 在巨 潮 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