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4年11月,本公司所属三家分公司从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部分扁锭业务,该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025年6月,本公司子公司中铝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从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下属子公司中铝创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了宁波烯铝新能源有限公司56.6%股权,该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报告对上述业务涉及的交易重述上年同期数。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本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并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控股股东中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通过上交所及香港联交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及H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报告期末,中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93,029,583股(包括97,349,583股A股股份及95,680,000股H股股份),约占本公司于报告期末已发行总股本的1.13%,累计增持金额约人民币10.15亿元。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9月30日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9月30日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公司负责人:何文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丹会计机构负责人:韩坤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