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4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朱志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亚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亚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3.92亿元,同比增长约22.60%,其中:P&S主营业务收入18.57亿元,同比增长约12.76%,本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5.96亿元,同比增长约11.06%;SMC主营业务收入6.70亿元,同比增长约1.31%,本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2.26亿元,同比增长约10.22%;MIM主营业务收入18.65亿元,同比增长约46.35%,本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6.58亿元,同比增长约29.84%。 3、本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报告期内摊销的股权激励费用为1,650.82万元,影响公司净利润1,400.01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0.29万元,具体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数据为准。 若剔除前述股权激励费用的影响,则公司2025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777.89万元,同比增长54.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455.57万元,同比增长57.90%;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86.73万元,同比增长91.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462.43万元,同比增长94.15%。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钟伟、上海创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华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富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致星火”)共5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驰”)34.7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5年9月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沪市主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6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和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同意公司向304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90元/股。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8月22日为授予日,向304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90元/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52号):截至2025年8月24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304名激励对象认缴股款人民币178,500,00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15,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63,500,000.00元。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6,383,477.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616,383,477.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1,383,477.00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631,383,477.00元。 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8月28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过户,并于2025年8月29日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三)2025年8月21日,公司与远致星火等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二)》,根据该补充协议,远致星火持有上海富驰股权对应的回购权予以终止,上海富驰不需要承担回购义务。 截至终止回购权义务相关协议签订前,因上海富驰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现金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义务,因此上海富驰按照回购所需支付金额的现值确认长期应付款和冲减资本公积,并在各月末确认相应财务费用。截至2025年8月21日,上海富驰账面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为29,723.29万元。 在终止回购权义务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终止确认上述长期应付款并转入至资本公积,影响公司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的资本公积19,097.21万元。具体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数据为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朱志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亚军会计机构负责人:肖亚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