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及管理层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主要财务数据
- 报告列示了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未提供具体数值。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适用,无需说明认定原因。
-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但未详细说明。
二、股东信息
- 未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未披露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的情况。
三、其他提醒事项
未提及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四、季度财务报表
- 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 提供了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5年1—9月)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9月)。
- 未涉及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情况。
报告由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8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