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2年12月22日,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关于西安维德股权处理的议案》,公司与西安维德航空仿真设备有限公司(下称“西安维德”)股东王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向西安维德股东王为转让持有西安维德的40%股权,转让价款47,617,406.00元。2025年上半年公司已累计收到王为股权转让款24,311,704.60元,满足办理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条件。2025年8月,西安维德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是西安维德股东。 2.2025年8月18日,公司与上海海静企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上海海静”)签订《上海申浙数智轨道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以75万元的对价向上海海静转让所持上海申浙数智轨道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下称“标的股权”)。根据协议约定,公司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后15日内将标的股权变更登记至上海海静名下。 3.2025年6月13日经总裁办公会投资项目专项评审会审议通过参股扬斯(成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斯科技”)的议案,公司以8000万元的对价受让智象启行(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扬斯科技40%的股权。2025年7月8日,扬斯科技已办理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变更手续,运达科技为扬斯科技持股40%的股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