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57,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责任,财务信息负责人亦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报告未经过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确认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亦不存在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情形。
-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适用,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详见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说明(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不适用。
-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不适用。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 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09月30日)。
-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不适用。
- 审计报告: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