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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农牧: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5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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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巨星农牧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2025年7月28日,公司完成此次回购,本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77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回购最高价格22.2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0.11元/股,回购均价20.9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99,988,226.0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集团”)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24年8月13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增持完成后的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自2024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7日,巨星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2,791,4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47%,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3,089,336.9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