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告重要内容提示中,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均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未提供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适用。股东信息部分未披露普通股股东总数、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其他提醒事项亦不适用。
季度财务报表为未经审计,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5年1—9月)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9月),均以人民币为单位。报告明确指出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但本报告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4日发布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