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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389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2025年7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实际控制人夏泽民与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核芯听涛”),夏继发与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澄联双盈”)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夏继发、夏泽民拟将其持有的长龄液压合计43,211,71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协议转让给核芯听涛、澄联双盈,占长龄液压股份总数的29.99%。此外,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无锡核芯破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核芯破浪”)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长龄液压除核芯听涛、澄联双盈以外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长龄液压17,290,44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12.00%)。在核芯破浪发出部分要约后,夏继发承诺以其所持上市公司16,253,02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1.28%)有效申报预受要约,江阴澜海浩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澜海浩龙”)承诺以其所持上市公司1,037,42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72%)有效申报预受要约。本次要约收购以核芯听涛、澄联双盈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夏继发、夏继民持有的长龄液压43,211,714股股份为前提。夏继发和澜海浩龙承诺以上预受要约均为不可撤回且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处分,夏继发及澜海浩龙将配合上市公司及要约人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票的保管手续。 本次交易全部标的股份交割且要约人部分要约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胡康桥、许兰涛、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1日、2025年8月1日、2025年9月9日、2025年9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更新稿)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稿)》、《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协议转让价格暨要约收购价格除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等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上述事项正在推进中。上述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以及上述事项的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最新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夏泽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彩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