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3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全资子公司江苏华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8000万元建设“年产5000吨功能性膜材 料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子公司拟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方案于2025年7月8日实施完毕,详情见《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8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详情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4、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9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董事、高管换届选举工作,详情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等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