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适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但未列举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或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未在报告中详细说明。股东信息方面,报告列出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其中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8,756,909股,占公司总股本5.21%,但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报告未涉及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及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股东变化的情况。其他提醒事项未在报告中提及。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报告包含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5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9月),以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5年9月30日及2025年1—9月)。报告自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但未具体说明调整内容。
整体而言,报告主要披露了公司财务状况、股东信息及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但未详细说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变动原因及其他提醒事项,财务报表部分也未提供审计意见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