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56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2021年9月18日,公司子公司浙江宏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2,219.3万元收购杭州珠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联医药”)100%股权。2025年7月,根据公司后续业务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高运营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已完成珠联医药的注销登记工作。 2、2020年8月,公司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浙江上药九洲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药九洲”),公司认缴出资22,5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45%股权;上海医药认缴出资22,5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45%股权;持股平台认缴出资5,000万元,占合资公司10%股权。截止目前,公司与上海医药分别完成首期实缴出资4,500万元,持股平台尚未出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布局考虑,为进一步整合及优化公司现有资源配置,经公司与上海医药友好协商,上药九洲于2025年9月召开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已安排清算小组及时跟进后续情 况。上药九洲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花莉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沙裕杰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