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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盛虹: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08-30 财报 -
报告封面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缪汉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天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贵洋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之“十一、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详细阐述了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2第五节重要事项...............................................................................................................................35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9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54第八节财务报告...............................................................................................................................58第九节其他报送数据.......................................................................................................................16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我国国民经济运行稳中有进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错综复杂。从国际看,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25年4月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预测,2025年和2026年全球经济增速预计为2.8%和3.0%,低于3.7%的历史平均水平(2000年-2019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加剧,多边贸易体制受阻,关税壁垒增多,冲击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对国际经济循环造成阻碍。地缘政治紧张因素依然较多,影响全球市场预期和投资信心,加剧国际市场波动风险。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回升向好基础还不稳固,面临有效需求的不足,新旧动能转换阵痛释放等问题和挑战。总的来看,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正处于产业向中高端突破迈进、新旧动能转换破局成势的关键阶段。 我国经济发展具有显著的制度优势,有超大规模市场、完备产业体系、丰富人力人才资源等诸多优势条件,有长远规划、科学调控、上下协同的有效治理机制,有需求升级、结构优化、动能转换的广阔增量空间。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中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基础进一步稳固,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2025年上半年我国国民经济运行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新质生产力积极发展,综合国力持续增强。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上半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66.05万亿元,同比增长5.3%,高于全年5%的增长目标。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6.78万亿元,同比增长2.5%;实现利润总额3.44万亿元,同比微降。今年以来,在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推动下,国内消费需求稳步增长,消费活力不断释放。上半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55万亿元,同比增长5.0%。投资需求稳中有升,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8%。虽然房地产投资仍处低位运行,但基础设施和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4.6%和7.5%。进出口贸易在国际贸易摩擦升温等挑战下,展现出超预期韧性。上半年进出口贸易总额21.79万亿元,同比增长2.9%。其中,出口13万亿元,增长7.2%;进口8.27万亿元,下降2.7%。对外贸易延续平稳增长态势,贸易结构更趋优化,贸易顺差进一步扩大。总的来看,上半年我国采取了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收效明显,主要经济指标表现良好,我国经济展现出强大活力和韧性。 (二)石化行业高质发展,全链布局成趋势 1、石化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石油作为工业的血液,深入到人类经济社会活动的方方面面。石油化工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其上游主要是油气的勘探开采和运输,中游是炼油和石油化工产品加工制造,下游产品则广泛应用于吃、穿、住、行各个行业领域。原油炼化加工作为石油化工产业链中最为基础的一环,是整个石化行业的基石。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上半年我国原油产量1.08亿吨,同比增长1.3%;原油表观消费量3.85亿吨,同比增长0.7%;主要基础化学品消费量同比增长6.1%。整体而言,我国石化行业生产消费稳定增长。 2、未来炼化行业少油多化、全链布局、创新驱动成为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我国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国石化产业的规模集中度、石化基地的集群化程度、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都实现了新的跨越。截至2024年底,我国炼油规模再创新高、已达9.3亿吨,稳居世界第一,其中千万吨级及以上炼油装置35家,占炼油总产能的55%以上。2024年底我国乙烯产能5,455万吨/年、产量4,780.4万吨/年,其中百万吨级及以上乙烯装置21套,产能占乙烯总产能的约50%。我国炼油和乙烯装置的规模集中度进一步提升,整体竞争力持续增强,自主设计、建设以及主体设备制造的千万吨级炼油和百万吨级乙烯装置的整体技术水平已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自2018年以来,中国国内大型炼化项目均按照炼油、芳烃、乙烯一体化加工方案设计建设,优化炼油与化工原料的 互供互保和公用工程配套。公司作为国内头部民营炼化企业之一,拥有国内单套规模最大的1600万吨常减压蒸馏装置。先进的生产工艺,更高的原料及能源利用效率,全产业链一体化的下游化工产品布局,使得公司目前已经具备与国际炼化龙头公司竞争的实力。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和《石化化工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1-2025年)》;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炼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国家一系列的举措旨在推动石化行业在承担国家能源供应重任的同时,积极推进低碳转型的实施进程,明确提出到2025年国内一次原油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主要产能利用率提升至80%以上的战略目标。前述产业政策都将有利于国内炼化产能进一步向头部企业集中,大型石化项目“减油增化”、“全流程炼化一体化”将是未来我国炼化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 根据2015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总体部署,我国将重点建设七大石化产业基地,分别位于江苏连云港、河北曹妃甸、大连长兴岛、上海漕泾、浙江宁波、广东惠州和福建古雷。七大基地立足于海上能源资源进口的重要通道,覆盖投射周边沿海重点开发地区。通过集中建设石化化工园区,可以优化上下游产品布局,实现园区内化工品生产的原料配套及公用工程配套,提高生产效率,从而推动石化产业升级和绿色、安全、高效发展。位于江苏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的盛虹炼化,定位于“强大基础原材料保障平台”,打通原油炼化与高端化工的产业链条,可以实现大多数原料和产品在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内的互相供应,极大地提高了园区及周边企业的生产效率,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2023年10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有关区域炼油产能布局,推动新建炼油项目有序向石化产业基地集中,实现集约集聚发展,并与乙烯、对二甲苯(PX)项目做好配套衔接”,同时明确提出“新建炼厂的常减压装置规模不得低于1,000万吨/年”,“各地要依法依规推动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有序淘汰退出”,“对符合条件的以生产沥青等化工品为主、加工特种原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