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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能慧充:绿能慧充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08-30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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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能慧充:绿能慧充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12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尹雷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丽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遵明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经营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敬请查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1第五节重要事项................................................................................................................................33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2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47第八节财务报告................................................................................................................................48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48.71%,主要是本期新能源业务充电桩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本期利润总额较上期增加,主要是本期新能源业务营业收入增加、毛利随之增加所致。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期下降35.07%,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下降,主要原因是本期期间费用增加所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新能源充电及储能行业 2023年2月,工信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试点期2023-2025年内,公共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占比力争到80%,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5年1月至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696.8万辆和693.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1.4%和40.3%,市场占有率达44.3%。 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数据,截至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3,689万辆,占汽车总量的10.27%。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2,553.9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69.23%。上半年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562.2万辆,同比增长27.86%,创历史新高。新能源汽车新注册登记量占汽车新注册登记量的44.97%。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不断增加,对我国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覆盖规模、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充电基础设施行业保持快速发展。根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发布的最新数据,2025年1-6月,我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枪)增量为328.2万个,同比上升99.2%。其中公共充电设施增量为51.7万个,同比增长30.6%,私人充电设施增量为276.5万个,同比增长120.8%。截止2025年6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1,610万个,同比增长55.6%。 报告期内,政府不断出台对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的支持政策。 2025年2月10日,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面向中短时、长时电能存储等多时间尺度、多应用场景需求,加快新型储能本体技术多元化发展,提升新型储能产品及技术安全可靠性、经济可行性和能量转化效率。加快锂电池等成熟技术 迭代升级,支持颠覆性技术创新,提升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推动超级电容器、铅碳电池、钠电池、液流电池等工程化和应用技术攻关。鼓励城镇供热合理配置新型储能。依托“光储充换检”综合性充换电站建设,发挥新型储能在车网互动等新模式中的支撑作用。推动“光伏+储能”系统在城市照明、交通信号、农业农村、公共广播、“智慧车棚”等公共基础设施融合应用,鼓励构建微型离网储能系统。 2025年2月20日,财政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2025年计划支持75个试点县。进一步加强县域充换电设施与农村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及其沿线配套设施的衔接,拓展应用场景,并统筹考虑新增公共充换电设施与既有设施的空间布局,避免重复建设,有效提升利用率。 2025年3月7日,上海市发布《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支持老旧小区共享充电设施建设。对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将共享充电桩纳入综合改造工作范围的,市(区)房屋管理部门应予以支持,指导小区改造实施单位和充电企业合作,统筹推进小区车位增设和共享充电桩布局。支持充电企业、保险企业与个人用户商定商务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费优惠、节能费用分成等,实现智能有序充电管理、“一桩多车”分时共享等功能。 2025年3月27日,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5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提出组织做好2025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在统筹考虑电动汽车发展态势、充电桩建设提速、技术迭代、“百千万工程”实施等因素基础上,综合各地市、省有关部门意见,研究提出广东省2025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全年计划新建非高速公共充电站1,306座、公共充电桩66,045个,超级充电站274座、超级充电终端492个,新建高速公路公共充电站20座、公共充电桩600个、超级充电站8座、超级充电终端21个。 2025年6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提出加强大功率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统筹,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和电力资源分布,以即充即走场景为重点,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科学合理做好大功率充电设施发展布局。规划编制要遵循市场规律,做好预测论证,并与国土空间规划、配电网规划、交通规划做好衔接,实现大功率充电网络与现有各类型充电设施的协同发展。到2027年底,力争全国范围内大功率充电设施超过10万台,服务品质和技术应用实现迭代升级。 2、重载无人机行业 2024年,“低空经济”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对发展低空经济提出明确要求。202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机构设置”中新增“低空经济发展司”,职责包括拟订并组织实施低空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了专门的管理和推动机构。 报告期内,国内各地方政府不断出台对低空经济及无人机发展的支持政策。 2025年3月30日,2025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以“智启低空·融合创新”为核心议题,与会代表围绕低空经济的政策环境、技术创新、市场应用等议题展开深入讨论,推动低空经济创新发展。大会搭建了集聚智慧、分享经验、共话发展、展示成果的重要平台,来自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围绕“探索低空未来,共筑经济新生”主题,共同探讨低空经济的发展方向,分享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携手应对挑战,探讨解决方案。 2025年4月7日,为全面提升低空领域安全防控能力,中央空管委正式印发专项措施,明确将无人机反制技术纳入全国低空安全监管体系,通过构建“技术防控+制度约束”的立体化监管模式,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此次调整标志着我国低空管理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治理”,将对无人机产业生态、空域资源利用及公共安全保障产生深远影响。 2025年5月12日,四川省发改委、经信厅、科技厅及财政厅联合印发《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涵盖基础设施、场景应用、科技攻关、低空制造、专项基金5大板块共16条政策措施。旨在加快建设西部低空经济发展高地,全面提升四川省低空基础设施保障水平,持续拓展低空应用场景,发展壮大低空产业规模,营造良好的低空经济发展环境。 3、铁路运输行业 2024年国家铁路货运总发送量完成39.85亿吨,比上年增加0.74亿吨,增长1.9%。报告期内,全国铁路完成货运发送量25.58亿吨,同比增长1.8%;完成货运周转量17,674.60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