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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08-28 财报 -
报告封面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angshan Haitai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2025半年度报告 公司半年度大事记 2025德国慕尼黑国际太阳能光伏展览会(Intersolar Europe 2025)上,海泰新能位列Kiwa PVEL 2025年度光伏组件可靠性记分卡榜单,并荣获“PQP Top Performer”最佳表现者称号。 由德国商品检验基金会Stiftung Warentest发起的阳台光伏系统品质测评中,海泰新能生产的450w矩形全黑组件获得质量冠军。 2025年6月,第18届SNEC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大会在上海举行。在“PVBL全球光伏品牌排行榜”活动中,海泰新能上榜《PVBL2025全球光伏100强》及《PVBL2025全球光伏品牌价值(组件)20强》,品牌实力再获认可。 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304,116,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派发现金红利76,029,050.00元。 公司受邀参加2025(第四届)农村能源发展大会暨清洁能源装备展览会。会议期间,公司代表以“向新而行点绿成金,振兴之路因能而光”为主题进行专题演讲,展示了公司在产品适配、系统集成与落地执行等方面的能力与成果。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4第二节公司概况....................................................................................................................6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8第四节重大事件..................................................................................................................20第五节股份变动和融资.......................................................................................................25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29第七节财务会计报告...........................................................................................................32第八节备查文件目录.........................................................................................................164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平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重大风险提示】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是√否 2.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十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分析了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释义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二、联系方式 四、企业信息 五、注册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中介机构 七、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二)偿债能力 (三)营运情况 (四)成长情况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三、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四、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上述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 “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执行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六、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本公司所处行业为太阳能光伏行业,属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表》(GB/T4754-2017)的“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公司是一家以光伏组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为核心,光伏电站开发、建设、运营为一体的新能源企业。公司业务主要包括光伏组件销售、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出售、光伏电站EPC业务等。 公司光伏组件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直接与大型太阳能发电站、企业用户等终端客户对接销售光伏组件。公司通过产品质量、技术参数以及定制化服务等方面的优势,直接与客户建立联系,能及时、准确了解客户需求,快速响应并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增强客户粘性。直销模式主要通过招投标、商业谈判、行业展会、直接接触、口碑营销等方式进行客户开发及订单获取,直销模式主要适用于大、中型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及工商业项目。 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指公司或子公司自身作为业主开发、投资建设光伏电站,建设完毕后由公司自行负责电站的运营维护和电力销售,通过向电网公司出售电力或从用电客户获得收益或者直接将光伏电站出售获取电站收益。光伏电站销售采取直销模式,包括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销售。 光伏电站EPC业务指公司作为EPC总承包商,通过投标、商务谈判等形式明确项目需求、建设周期、预算等细节,确定项目整体价格,达成合作意向后与业主签订EPC合同,负责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以及调试运行等全过程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全面负责,最终向业主交付一个满足合同要求、可正常投入使用的光伏电站。公司依据EPC合同金额获取项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专精特新等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行业整体仍处于阶段性供给过剩格局,低价的无序竞争仍影响正常产业生态的运行,主产业链制造类企业处于亏损,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报告期光伏新增装机212.21GW,同比增长107%,但行业内卷严重,产品销售价格与成本倒挂,导致企业增产不增利,产生亏损。 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504.55万元,同比下降24.30%;营业成本113,251.93万 元,同比下降5.06%;净利润-12,474.97万元,同比下降272.16%。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行业供需失衡状况加剧,导致营业收入下降;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光伏行业主要产品市场销售价格跌破行业成本线,销售毛利空间缩小,净利润减少。 2、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551,338.23万元,较上年期末增加1.70%;净资产130,418.82万元,较上年期末下降8.95%。 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5,638.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47%。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高于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幅所致。 (二)行业情况 全球光伏新增装机依然保持稳定增长态势。2025年1-6月国内光伏新增装机212.21GW,同比增长107%。2025年1月,国家能源局修订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受政策影响,上半年出现“抢装潮”,其中5月国内光伏新增装机量达92.92GW,同比增长388.03%,创下月度新增装机量历史新高。随着政策过渡期结束,装机量下滑,6月装机量降至14.36GW。 海外方面,受欧美贸易壁垒提高、海外本土化政策挤压等多方面因素影响,2025年1-6月,硅片、电池片、组件出口量呈现不同态势,硅片出口量同比下降7.5%,组件出口量同比下降2.82%,受益于海外组件本土化带来的电池需求增长,电池片出口量同比增长74.4%。从出口目的地市场来看,依旧保持多元化市场特点,传统大市场(欧洲、南美洲)出口放缓,新兴市场出口量则稳定增长。2025年上半年,光伏行业整体仍处于阶段性供给过剩格局,无序竞争仍影响正常产业生态的运 行,针对行业持续的内卷式竞争,国家层面主管部门和监管单位已提出明确指导意见,开展全方位专项反内卷治理工作。2025年7月1日,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明确指出,要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7月3日,工业信息化部召集14家光伏企业及行业协会负责人座谈,会议明确提出,“依法依规、综合治理光伏行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今年6月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也将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行为定性为违法,将“反内卷”正式纳入法律规制范畴。在此基础上,行业内各企业积极响应,落实会议治理精神,通过自发倡议和外部政策引导相结合,加速推动各环节产能整合与价格自律的相关措施落地实施,支持并推动技术创新,以实现产品差异化、市场高端化、制造品牌化的行业格局,以技术引领推动落后产能加速出清,共同推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财务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本期期末余额为27,275.97万元,与上年期末相较减少48.37%,主要系报告期末银行存款减少25,497.55万元,其中募投项目“2GW高效HJT光伏组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支付2,603.92万元,“2GW光伏电池片及1GW组件项目”支付5,929.32万元;同时由于政策影响,已建成的电站资产计入存货,未能及时销售,影响公司运营资金回笼放缓,导致货币资金较年初出现显著减少。 2、应收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