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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08-29财报-
福建金森: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 JS-2025-052 2025年0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潘隆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隆应(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师红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0第五节重要事项..................................................................................................................................................22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7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32第八节财务报告..................................................................................................................................................33第九节其他报送数据.........................................................................................................................................11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行业发展情况说明 林业产业是与钢铁、水泥、塑料并列的四大建筑材料之一。是其中唯一可再生的、具有亲人性的重要材料,木材涉及国民经济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多个门类,涵盖范围广、产业链条长、产品种类多的复合产业群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木材资源的需求,与人的基本需求,衣食住行中“住”的需求紧密相关,是具有长期持续性的需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而林业作为我们生存和发展的赖以依靠的基础,它一方面承担着生态系统保护者的角色,另一方面还在为我们的生产和生活提供着源源不断的产品原料。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农民就业、带动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等方面,有着非常重要和十分特殊的作用。 我国已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为此国家也不断逐步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并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长效补偿机制。截至目前,木材原料供应条件变得愈发严苛,供需矛盾不断加大。森林有效供给与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的矛盾依然突出。我国木材对外依存度约50%,木材安全形势严峻,可利用资源少,木材供需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同时,森林生态系统功能脆弱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生态产品短缺依然是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林业,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林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开始发生深刻变化,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维护国家森林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 二十大报告深刻指出,要以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为目标,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大工程,推行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报告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全面部署,为美丽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国家林业与草原局发布的《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等部门规章和行业政策,结合《福建省绿化委员会关于科学造林绿化的实施意见》等地方性文件,对公司所处行业具有积极影响。 (二)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森林培育营造,森林保有管护,木材生产销售。 公司现时经营的森林资源位于福建(闽北)杉木中心产区,是全国杉木商品材的最重要产区之一,自然条件优越,林业发达。截至目前,在南方集体林区中,公司现经FSC国际森林认证的用材林蓄积量在南方集体林区中最大。 公司自主培育及向外采购良种苗木,严格控制采购的苗木质量,由公司统一询价、签订合同、安排采购,向具有丰富苗木培植经验的优质供应商进行采购。公司通过不断优化树种结构,采取科学、合理的营林造林措施,并进行幼林抚育管理、森林抚育促进、低效林改造、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地力维持;对森林进行防火防盗防病虫管护,监测森林资源变化,努力提高林分质量和增强抗风险能力;制定森林经营类型,在采伐限额和年合理采伐量内采伐木材,销售林产品,采集松脂。青山常在,永续经营。 公司利用相关专业性人才及技术资源优势,为公司积极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致力发展于林草碳汇服务及其他林业技术服务。其中,林草碳汇项目作为碳市场的参与品种之一,为中国林业的转型带来新的生长点,有利于推动以林草碳汇为代表的生态产品实现货币化,推动将“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同时,公司为提升国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为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力量。 (三)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从森林采集林产品销售取得收入,产品主要为木材,其中杉木和马尾松为公司的主要树种。 森林培育与采伐业主要产品为木材。木材是国民经济建设的主要生产资料和不可缺少的生活资料,广泛运用于建筑、造纸、造船、家具制造、人造板生产、装饰、包装等各个行业,与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紧密相关。 (四)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经营模式(包括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主要盈利资产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用材林),用材林的盈利能力保持正常。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计为存货,生长周期长,为持续培育持续收获的经营模式,期末金额较大,但不存在销售积压或减值情形。 公司在林地上造林更新,按照科学、集约的经营模式,凭借森林利用阳光、土壤、水分和空气实现财富(森林材积量:森林蓄积量是指森林中林木材积的总量增长)增长,对森林进行培育、抚育、管护、促进,以保全财富及取得更好的增长效果,通过采伐采集销售林产品将部分财富货币化;在整个过程中为社会提供了生态产品和以木材为主的林产品。公司以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增强森林生产力和永续经营能力为目标,依据森林经营方案进行森林资源的规模化、集约化和可持续经营。公司的森林规模质量、经营规划、营林措施、采伐管理、基础设施、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影响等达到国际标准,公司通过了FSC国际森林认证,具有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FSC-FM/COC)资格。 (五)公司市场地位 公司长期服务于国土生态安全和木材保障安全事业,为全国首家纯森林资源培育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也是我国南方集体林区用材林森林认证蓄积量最大的森林资源培育企业,公司现有205名员工,专业技术人员75人,其中高中级职称21人。公司先后荣获“2024-2026年度福建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三明市第五轮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国家花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单位”“福建省碳中和协会理事单位”“福建省林产品行业协会理事单位”等荣誉称号。公司持续获得且目前依然拥有“FSC—FM/COC”国际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证书。 (六)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现有总面积近80万亩,蓄积量超750万立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实行区域性集中生产,集约化经营销售木材。完成木材产销伐区总面积6,304亩,出材量4.8万立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15,176亩,皆伐造林更新面积12,921亩,择伐套种面积2,255亩。幼林抚育19,949亩,森林抚育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