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778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李仙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柳美仙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五、其他披露事项(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9第五节重要事项................................................................................................................................32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9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64第八节财务报告................................................................................................................................72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上升主要系公司本期电站周转产生的收益高于去年同期。 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下降主要系公司本期光伏发电业务毛利低于去年同期。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1、两个政策开篇,光伏进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新阶段 2025年1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在分布式光伏的定义与分类、并网接入、备案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规范,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比例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大型工商业项目上网模式进行了限制,鼓励加强本地消纳的同时,有利于推动行业更加规范和高质量发展,同时以2025年5月1日为时间节点,对于该办法发布之日前已备案且并网投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仍按原有政策执行。 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以下简称“136号文”),明确提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以2025年6月1日为时间节点,区分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保持存量项目政策衔接,稳定增量项目收益预期,从而更好支撑新能源发展规划目标实现。 以上两个政策,特别是136号文,标志着新能源行业由之前的规模化发展正式迈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今年正处于政策切换窗口期,上半年的2个时间节点引发了报告期内新能源“抢装潮”,进而引起上游各环节价格波动、以及包括公司在内的电站运营商主动调整投资决策和业务节奏,并针对更长期新能源发展新阶段的挑战,全面升级各业务线精细化运营能力。 2、上游价格有所波动,但总体保持低位运行近两年光伏上游制作端,包括硅料、硅片、电池、组件在内产业链各环节持续产能过剩,价 格也随之下降进入低位运行区间。据中国光伏协会统计数据,目前各环节主流型号平均价格较2020年以来的最高价格降幅分别已达88.3%、89.6%、80.8%、66.4%。 报告期内,除了3、4月份受到前述两项政策新老项目划分时间节点的影响,行业形成抢装潮,各环节价格部分回升之外,年初以及4月份之后随着抢装潮进入尾声,价格均处于历史低位水平。在此情况下,中央定调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逐步升级,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正在进行中。 3、新老划断促抢装潮,光伏新增装机再创纪录 年初的《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和136号文均给出了明确的“新老划断”时间节点,2025年5月1日和2025年6月1日,从而引发了光伏行业上半年的一轮抢装潮,据国家能源局公布数据,2025年上半年我国新增光伏总装机为211.6GW,同比增长106.5%。其中地面电站、工商业分布式、户用光伏新增装机分别为:98.8GW、87.18GW、25.63GW,同比分别增长99.19%、61.7%和135.43%。 尤其是5月份单月装机创天量达92.92GW,然而政策窗口催动行情一定程度上透支了未来需求,在尚待各地发布136号文承接方案,光伏下游市场投资决策偏谨慎投资节奏放缓的大背景下,6月份新增装机直接下降到14.36GW,同比降低38%,环比5月下降84.54%。 4、高装机导致消纳压力,新能源全面入市带来更多挑战 自2023年到报告期,连续创纪录高装机,快速将中国光伏总规模推升至超过1,000GW,正式进入太瓦时代。然而由于装机速度过快,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尚需协同补强,外送通道和省间交易机制也有待完善,供需关系矛盾在西北为代表的局部地区和光伏大发的午间时段愈发突显。行业正面临日益严峻电力的消纳不足挑战,弃光限电率呈现持续走高趋势,直接影响了光伏电站的经济效益。 同时,为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发展需要,新能源入市节奏进一步加快,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5》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新能源上网电量18,351亿千瓦时,其中市场化交易电量达10,117亿千瓦时,占全部新能源发电的比重为55%。而今年2月份发 布的136号文进一步明确指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市场化交易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电价波动,进而改变新能源电站项目原有固定电价结算的收益模式,对新能源项目的投资边界确定带来挑战,同时也对运营企业的资产精细化运营能力特别是电力交易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5、多项积极政策举措,新能源依然有更多期待 虽然面临挑战,但是我们依然可以看到国家持续坚定不移地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一系列支持政策相继推出,新能源行业正逐步进入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阶段,值得后续期待。 关于136号文,截至本报告期末陆续已有山东、上海、内蒙古、山西等省份先后发布了承接正式方案或征求意见稿。总体上各省贯彻“平稳过渡”宗旨,对存量项目较为友好,机制电价和规模基本有效衔接了原有政策,收益率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而对增量项目,则通过设定机制电价上下限和机制规模竞标的方式,保障项目收益率预期。 关于绿证和绿电,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数据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绿证强制消费要求,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在80%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在有条件的地区分类分档打造一批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的绿电工厂、绿电零碳园区等,鼓励其实现100%绿色电力消费。同时,国家有序推进高耗能行业消纳绿色电力。继去年8月份增加对电解铝行业单独的绿电消费比例之后,今年7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再次增设钢铁、水泥、多晶硅行业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独立储能方面,136号文提到取消强制配储要求,明确储能收益需通过市场化机制实现,推动行业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驱动,也为未来光储结合参与市场化交易提出了发展道路。2025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394号文),明确2025年底前实现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要求配套容量市场,储能可通过提供备用容量获取固定收益,为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提供制度保障,推动容量电价机制从试点向全国推广。目前内蒙古、河北、甘肃等省份已推出容量电价相关政策。 绿电直连方面,继2024年底发布《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之后,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快探索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绿电直连”政策对新能源发电渗透率持续提升将起到重要作用。2025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的通知》,首次在全国范围明确绿电直连的定义、条件和管理规则。政策一经落地,河北、云南、陕西、青海四省已经率先响应发布方案。 (二)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电站开发运营转让业务和光伏电站EPC等业务,按照《中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