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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语筑: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08-29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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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语筑: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简称:风语筑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李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礼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圣选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产业政策变化风险、市场竞争风险、项目实施风险等,敬请查阅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以及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的相关内容。 十一、其他□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15第五节重要事项..........................................................................................................................................16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4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27第八节财务报告..........................................................................................................................................29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适用√不适用 十一、其他□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处的行业为文化艺术业(R88)。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公司提供的服务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高端软件和新兴信息服务产业方向中的数字内容服务业。 数字化是近年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在5G、大数据、MR/VR/AR、云计算等技术飞速发展的背景下,数字文化产业取得高速成长,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动能。在人工智能技术推动下,AIGC、Sora将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内容生产方式,PGC、UGC与AIGC的结合与融合应用将是未来数字内容创作和生产制作的必然路径,人工智能技术革新为数字文化企业通过掌握前沿科技获得持续竞争优势,保持市场份额提供了重要支持。 为贯彻好《“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要求,中央两办、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相继发布《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明确指出要“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包括培育壮大线上演播、数字创意、数字艺术、数字娱乐、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业态,强化数字科技在演艺、娱乐等传统文化行业的应用”,“发展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化新体验”,并提出推进智慧旅游融合创新发展,开展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推荐遴选暨培育试点工作,提出“打造新型消费场景”,支持在文博场馆、景区、街区、邮轮、大巴等打造沉浸式体验空间,推出一批沉浸式文旅新产品新场景。推动文学、动漫、游戏、演艺、影视等知识产权(IP)相互转化,建设空间型虚拟现实体验项目。支持各地打造超高清、沉浸式、互动式演艺新空间和数字展览新空间。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在城市更新中打造沉浸式文旅体验项目和空间。随着5G、AIGC、全息、MR/VR/AR、云渲染等数字技术在文化创意领域的应用渗透,以及文化与科技、旅游等的深度融合,在数字经济政策红利的促进下,各行业充分意识到数字化转型的必然趋势,数字创意与文化行业的融合发展可以达成相互促进的多赢效果,在供需融合的创新发展期,数字文化行业拥有了更加丰富的实践场所,并将拥有大规模且多元化的应用场景,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前景良好。 公司所处的数字文化行业作为一个新兴领域,具有很强的创意属性,应用十分广泛,如互联网、大数据、AI人工智能、MR/VR/AR虚拟现实等,这些技术在数字文化行业中都有很大的应用空间。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文化行业的跨界互动也越来越多,数字展示和互动体验正逐渐融入各行各业。在国家大力推动数字中国建设,推动文化强国的进程中,公司将有很好的发展机遇,公司将积极探索新兴技术和文化创意产业的结合与应用。 2024年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债务置换实现部分隐性债务显性化,同时以利率更低、周期更长的政府债券置换举债成本高、周期短的隐性债务,降低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有利于优化投资环境。 在经济发展基调基本确定的背景下,在国家政策的扶持和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的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第二轮存量更换周期即将到来,叠加更新换代政策、化债政策等多重利好,公司将积极抓住城市更新历史机遇,整合设计、艺术、展览、建筑和数字化资源,综合介入文化遗址、工业遗存、历史保护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大力拓展数字新文旅业务。另外,国家化债政策的出台,也有效促进公司应收账款回款。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是中国数字展示行业的龙头企业,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数字化体验服务商。依托公司在数字科技应用领域的技术优势及公司在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领域积累的资源,公司的产品及服务广泛应用于数字展示、城市文化体验、数字文旅、商业展览及新零售体验、广电MCN及数字营销等众多领域。公司主要业务类型如下: 1.城市数字化体验空间 数字化体验空间通过数字化的技术手段展示城市历史文化底蕴、发展历程、建设成就和未来规划愿景,是各地开展政务接待、招商引资、规划展示和城市形象宣传的重要窗口和平台。代表作品: 2.文化及品牌数字化体验空间文化及品牌数字化体验空间通过将创意、设计、数字艺术和沉浸式体验元素深度融入IP主题、在 地文化特色和品牌形象之中,重点打造面向社会大众和消费者开放的新型互动体验式空间。代表作品: 3.数字化产品及服务 数字化产品及服务主要通过全息影像、裸眼3D、CGI特效等技术手段,AR/VR/MR、4K/8K超高清视频等媒介形式,为客户和消费者提供商业展览、数字艺术消费品及各类数字视觉服务。代表作品: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5年上半年,面对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客户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始终坚持稳健发展的经营策略,深度融入国家“大力提振消费”的扩内需战略,以体验经济为核心,推动文化体验与消费市场的融合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5亿元,同比上升33.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17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2025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加大款项催收力度,公司销售回款8.4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9亿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6,087.51万元,连续多期保持正向流入,公司现金流状况明显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双线并进:一方面高标准交付“晋城城市展览馆”“长安云•一带一路城市展示体验中心”“深圳市规划馆改造提升”“海螺集团企业展厅”等城市、品牌数字化体验空间,持续巩固在城市馆、规划馆、企业馆赛道的领先地位;另一方面,积极顺应客户结构变化和下游需求升级,深度聚 焦城市更新和文旅消费等新增长点,全力开拓数字新文旅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以“寿县二十四节气馆”“苏州•未来科幻馆”“淮北老电厂工业博物馆”“上海在水一方科幻馆”为示范,将传统文化和潮流科幻IP与沉浸式交互技术深度融合,构建“文化体验+数字消费”复合场景生态,其中淮北老电厂1969文化街区开街半月迎客近25万人次,IP化运营的“三体•未来学院”开业首月,仅门票核销即突破200万元,验证商业模式并持续贡献现金流。未来,公司将构建门票分成、品牌联名、IP衍生品及二次消费联营等多元收入模型,驱动可持续增长。 依托创意设计与数字科技的双重优势,公司已成功落地一批兼具口碑与流量的新型文旅目的地:“合肥城市记忆馆”入选大众点评必玩榜、“上海在水一方科幻馆”位列奉贤亲子观展榜第1名、“苏州•未来科幻馆”跻身苏州展览馆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