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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发恒业: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08-28 财报 -
报告封面

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利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红民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和应对措施,敬请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8第五节重要事项.......................................................................31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8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43第八节财务报告.......................................................................44第九节其他报送数据.................................................................146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3、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半年度报告。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综合智慧能源服务、房地产业和物业服务。 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经营模式:将风能、太阳能转换为绿电后销售;主要产品:电力。公司目前主要运营燃气发电项目、风力发电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及储能项目,主要分布在浙江。 综合智慧能源服务经营模式:为企业提供综合智慧能源服务获取收益分成;主要产品:节能服务。项目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 房地产和物业服务经营模式:房产销售,并自持部分物业运营,以及提供物业服务。公司目前项目主要分布在浙江杭州。 (二)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1、清洁能源电力行业 2025年上半年,我国清洁能源发电保持快速增长,能源结构持续优化,绿色低碳转型加速推进。2025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作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中的核心政策之一,与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规则共同构成电力市场基本规则体系的三大支柱,为新型电力系统下多元主体参与市场交易提供了制度保障。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新能源全面进入市场,开启新的发展进程。同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全国风电总装机达到36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2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106万亿千瓦时左右。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解决高比例新能源消纳难题,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1)风电 在全球能源转型以及国内“双碳”目标背景下,近年来,我国风电行业迎来高速发展,并已形成具有国际顶尖水平的风电产业体系。随着政策不断优化和技术加速突破,我国风电行业逐渐进入以创新驱动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阶段。 2025年上半年,我国风电装机规模快速增长,发电量显著提升。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5年上半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5139万千瓦,同比增长约99%,其中新增陆上风电4890万千瓦,海上风电249万千瓦。截止2025年6月底,全国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5.73亿千瓦,同比增长22.7%,其中陆上风电5.28亿千瓦,海上风电0.442亿千瓦。2025年上半年,全国风电累计发电量58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6%,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为93.2%,相较于去年同期有所下滑。 政策方面,我国加速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交易,深化“风电+”综合开发,海上风电发展持续提速。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6月1日为节点划分新能源存量和增量项目。其中,存量项目可继续享受现行价格政策过渡;增量项目则通过市场化竞价确定机制电价。同时,要求各地要在2025年底前出台并实施具体方案,推动新能源全面入市。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提出支持民营能源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传统民营能源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支持民营企业在煤矿、电厂等智能化改造中发挥更大作用。鼓励民营企业推进风电场、光伏电站构网型技术改造,创新“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提高出力预测精度、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培育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先进技术和商业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强化用地、用海等资源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利用交通基础设施周边未利用地和存量用地开发清洁能源。加强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设计,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共享共用通道、管廊、杆塔等资源。5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的通知》,鼓励新增海上风电项目用海采用“风电+”的综合开发利用模式实现“一海多用”。 (2)光伏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5年上半年,全国光伏发电新增并网容量2.12亿千瓦,同比增长约107%,其中新增集中式光伏约1亿千瓦,分布式光伏1.13亿千瓦。截止2025年6月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约11亿千瓦,同比增长54.1%,其中集中式光伏6.06亿千瓦,分布式光伏4.93亿千瓦。2025年上半年,全国光伏累计发电量55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9%。全国光伏发电平均利用率为94%,相较于去年同期有所下滑。 政策方面,2025年1月,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在上网模式、备案调整以及政策衔接等方面进行了优化,旨在进一步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文件提到,一般工商业可选择自发自用或余电上网;大型工商业原则上全部自发自用,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同时,实施新老划断,对于文件发布之日前已备案且于2025年5月1日前并网投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仍按原有政策执行。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6月1日为节点划分新能源存量和增量项目。其中,存量项目可继续享受现行价格政策过渡;增量项目则通过市场化竞价确定机制电价。2025年6月,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三北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光伏治沙规划(2025-2030年)》,规划到2030年,新增光伏装机规模2.53亿千瓦,治理沙化土地1010万亩。 (3)天然气 天然气作为一种相对清洁、低碳排放且高效的能源形式,在推动全球能源结构转型和实现经济低碳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过渡性作用。从全球范围来看,天然气发电是仅次于煤电的第二大主要电源,2023年全球天然气发电量约占总发电量的22.5%。近年来,我国积极推动因地制宜建设天然气发电项目,尤其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天然气发电装机规模取得了显著增长,然而,尽管我国天然气发电装机规模持续扩大,受到资源禀赋和成本因素制约,整体发展水平仍低于全球平均水平。2024年,全国新增气电装机容量1899万千瓦,同比增长85.2%。截至2024年底,全国气电累计装机容量14367万千瓦,同比增加14.4%,占比全国电力总装机的4.3%。2024年,全国天然气发电量为31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7%。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的大规模投产以及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天然气发电将凭借其启停灵活、响应速度快、调节范围广、可靠性高等特点,逐渐成为新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 技术与业务模式创新方面,重型燃气轮机自主化突破,为我国天然气发电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随着风电、光伏发电等随机性电源的快速发展,灵活性电源的需求日益增加,天然气发电的灵活调峰特性使其能够迅速响应风光电源的发电波动,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天然气发电与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的协同发展将成为未来电力系统中的重要趋势。 (4)水力 受益于水资源利用率高、水电站运行灵活、投运后运行和维护成本低等优势,我国水电行业持续稳步发展,在保障能源安全、优化电力结构促进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优质水电资源的开发接近饱和,剩余未开发资源的开发难度和成本有所提高。同时,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的快速发展,使得水电装机容量增速有所放缓。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5年上半年,全国新增水电并网容量393万千瓦,同比下降约21%,其中新增常规水电110万千瓦,抽水蓄能283万千瓦。截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