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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力: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08-28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代码:603439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张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珂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包含若干公司对未来发展战略、业务规划、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当前能够掌握的信息与数据对未来所做出的估计或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章节部分,详细阐述了公司在未来经营发展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具体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2第五节重要事项................................................................................................................................24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0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34第八节财务报告................................................................................................................................35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滑:主要系以下几方面原因所致①受市场环境因素影响,公司产品销量下降,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②部分原料成本较上年同期上涨。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下降: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适用√不适用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公司属于“CE27医药制造业”。 (一)行业总体情况 2025上半年,医药行业面临增长放缓、利润下降的压力。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1-6月,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2%;利润总额同比下降2.8%。 医药行业对政策敏感性较高,中国已基本形成并持续深化“三医联动”(医疗、医保、医药)政策改革体系,旨在统筹协调行业发展:(1)集采规则持续优化,目前更注重质量导向与“反内卷”原则的提出有助于推动行业良性竞争,集采降价或将更加温和,同时医保基金直接结算范围扩大有望缩短医药企业回款周期,将提高企业经营效率。(2)医保支付改革与商保扩容: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深化,驱动医院注重成本管控。此外,“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在2025年首次亮相,通过初审的121个创新药品种可享受“三除外”政策(不纳入医院自费率考核、不纳入集采替代监测、相关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为创新药提供了重要的支付补充,畅通了进院渠道。 市场需求与政策红利双重驱动:(1)人口老龄化需求持续释放: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65岁以上人口增至2.2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5.6%,比上年增加了347万人;根据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预测,在2025~2030年期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呈快速增长态势,规模将从3.2亿人增长至3.9亿人,年均净增加1309万人,老龄化率将从22.8%增至27.7%。将直接推动慢性病诊疗、健康管理及相关药品等需求持续扩容,奠定了医药市场稳健增长的基石。(2)政策红利驱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通过精细化控费和优化目录结构,促使企业提升产品竞争力。“三医联动”深化,医疗、医保、医药协同,以及优先审评、附条件批准等政策加快了新药上市速度,为行业持续注入活力。 创新支持与合规监管并重:创新支持方面,国家及地方层面密集出台政策。国家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流程(如创新药临床试验审批缩短至30个工作日),多个省份已推出各地关于全链条支持医药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同时,强化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联动,人工智能(AI)与产业深度融合,七部门联合推动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等政策,为创新药研发提供全链条支持。行业合规监管常态化与集中度提升,自2023年延续至今的医药领域反腐行动持续推进,范围扩大且手段升级,多地医院严格执行医药代表备案接待制(“三定两 有”),严禁违规接触。合规经营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门槛,这也在客观上推动市场份额向研发能力强、成本控制优的头部企业集中,行业集中度提升。 中国医药制造行业,在“三医联动”改革深化、人口老龄化需求释放以及创新技术驱动的共同作用下,正经历一场深刻的转型。政策追求质量与创新的平衡,创新是核心驱动力,合规是基本要求。尽管面临同质化竞争和盈利空间收窄等挑战,但行业整体正坚定不移地向高质量、创新驱动、可持续发展方向迈进。 (二)行业主要政策 2025年上半年,国家发布的系列医药政策通过创新激励、质量升级、数智转型与支付协同四维联动,构建覆盖研发、生产、流通、支付全链条的高质量发展生态。部分主要政策如下: 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提出,到2027年,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制度更加完善,监管体系、监管机制、监管方式更好适应医药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质量效率明显提升,全生命周期监管显著加强,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高,建成与医药创新和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到2035年,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有效、可及得到充分保障,医药产业具有更强的创新创造力和全球竞争力,基本实现监管现代化。 2025年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召开《2025年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会议部署了全年药品监管的七个方面重点任务,明确以“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为工作主线,着力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效率和公平,统筹监管和服务,全过程深化药品监管改革,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全链条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针对8个方面提出21项重点内容。国务院要求强化中药产业链协同,加快中药新药评审,优化中成药集采规则,推动优质优价。明确通过科技创新和体制改革提升中药质量与竞争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2025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2030年)》,提出以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为根本目标,以全产业链协调发展为主线,以数智化改造为主攻方向,以场景应用为牵引,坚持规划引导、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系统推进,统筹提升医药工业数智化发展和智慧监管水平,以场景化、图谱化方式推进医药工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该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效推动医药工业向更高质量、更高安全性和更高效率的方向升级。 2025年6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本次制度的修订是为了更好地破除商业贿赂、带金销售等不正当交易行为,敦促医药企业诚信参与市场经营,优化资源配置,对净化行业生态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是为了更加严格约束不诚信经营的企业,从严从紧处置,提高医药企业的失信成本,引导医药企业改进质量、提高疗效,合规销售、更多通过集采、国谈等方式进入市场,减少对“高定价、高返点、轻质量”的路径依赖。 2025年7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2025年医保目录调整将关注基本目录保障还不充分或有保障空白的领域,如鼓励研发儿童用药、罕见病用药等不限制上市时间,弥补临床用药需求短板。 2025年7月,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了加强对创新药研发支持、支持创新药进入医保目录和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鼓励创新药临床应用、提高创新药多元支付能力、强化组织保障等5方面16条举措,未来一段时间将为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提供积极助力。 近期发布的一系列政策通过“制度创新+技术革命+支付协同”破除产业堵点,既加速高质量供给,又降低民生负担,推动医药产业向创新驱动转型,为2030年建成医药强国奠定基础。(三)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