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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956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谭建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白静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涉及的发展战略、未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及其对策,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有关章节内容中关于公司可能面临风险的描述。 十一、其他□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5第五节重要事项................................................................................................................................35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3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57第八节财务报告................................................................................................................................64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适用√不适用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当前,能源行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新能源和燃气板块行业情况分析如下:1.新能源板块 (1)大力推进新能源基地化规模化开发 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加快“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2025年1月,国家能源局下发《2025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指出加强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进展情况监管,推动项目按期并网。2025年2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通知文件提出2025年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2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10.6万亿千瓦时左右,跨省跨 区输电能力持续提升。绿色低碳转型方面,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6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 (2)统筹加快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 2025年7月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强调,要做强做优做大海洋产业,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建设。海上风电是“双碳”目标下的强大能源供给,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建设,能够为高质量发展释放潜能。2025年初,《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的通知》印发,从规划管控、节约集约、用海审批、生态用海四方面提出12项措施。这些政策规范了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提高了海域资源利用效率,加强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为海上风电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推动了海上风电产业从近海、浅海向远海、深海的布局优化。目前,河北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已获批,该规划将为河北省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推动河北省海上新能源产业高速发展,进一步促进河北省能源结构调整。(3)风电“上大压小”发展前景广阔 2024年8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下发《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到2027年,能源重点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推动实施煤电机组节能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输配电、风电、光伏、水电等领域实现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此次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将会有力支撑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新能源领域应用新科技提升工作效率,是推动绿色转型的有效手段。 (4)积极推进分布式风电开发、绿电直连等多模式开发方式 分布式风电项目具有不占用年度建设指标、节约输电设备建设成本、利于消纳等优势。国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推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以县域为单元大力推动乡村风电建设,推动10,000个行政村乡村风电建设。 2025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文件提出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部署,探索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更好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绿电直连项目以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 (5)抽水蓄能及新型储能将成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重要支撑 抽水蓄能电站具有调峰、调频、调压、系统备用和黑启动等多种功能,是目前技术最成熟、经济性最优、具有大规模开发潜力的电力系统绿色灵活调节电源,也是支撑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跃升发展的重要能源基础设施。国家高度重视抽水蓄能产业发展,先后出台一系列支持性政策。2024年度,河北省12个抽水蓄能项目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列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2025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规〔2025〕93号)。该办法定位于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顶层制度,覆盖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全生命周期各阶段,形成了一整套逻辑完整、边界清晰、权责明确的管理体系。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抽水蓄能进入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2025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该方案将推动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6)绿氢产业化有望提速 氢能已被定义为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战略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终端用能将逐渐由电力为主,向电氢氨多元替代转变。2025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国氢能发展报告(2025)》(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总结了2024年我国氢能产业在生产供应、应用场景、国际合作、标准体系、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的成果,并对2025年氢能产业的发展进行了展望,为“十五五”时期氢能产业发展方向奠定了基调。 (7)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2025年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以下简称136号文)。根据136号文,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二是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三是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四是明确各地不得要求新能源项目“强制配储”。这意 味着新能源发电从保障性收购、有序入市进入到全面入市阶段,有助于稳定新能源预期,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目前,内蒙、新疆、山西、山东等省(区)已出台承接136号文的细则文件。 2.燃气板块 (1)能源结构转型促进天然气发电产业发展 “双碳”目标的提出深刻影响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对提升调峰能力产生巨大需求。2025年,在能源结构转型的持续驱动下,国内天然气发电产业不断向前发展。由于天然气发电具备效率高、启停快、运行灵活等优势特征,气电调峰作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预期将是未来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国家能源局印发的《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作为当前天然气发电发展的重要支撑性政策,明确在气源有保障、气价可承受、调峰需求大的地区合理规划建设调峰气电,持续推动重点领域清洁能源替代,以及将天然气调峰电站项目、天然气热电联产等项目作为天然气利用的优先领域等。气电调峰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重要性日益提升。 在此背景下,河北省有序发展燃气发电应运而生。2024年11月,河北省发改委正式印发《关于完善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天然气调峰、热电联产的天然气发电机组实施“两部制”电价,电量电价与天然气价格执行联动,燃气电厂经济性和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具备了一定的投资价值,将有力加快河北省燃气电厂布局建设。 (2)上下游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持续完善 当前,国内天然气上游价格市场化开放程度较高,价格波动相对频繁。作为天然气市场改革的重要一环,上下游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加快完善。天然气的合理供应与逐步增长的需求形成双向利好的市场环境,天然气供应相对宽松,整体市场展现出显著的恢复态势。考虑天然气下游用气企业价格承受能力,目前河北省已出台相关政策,并建立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实现上游气价调整时天然气价格的上下联调,精准解决天然气顺价问题。此举将极大缓解城燃企业经营压力